1、順序拆分:按正確的書寫順序進行。
例:新:應為“立、木、斤”而非“立、斤、木”中:應為“口、丨”而非“丨、口”夷:應為“一、弓、人”而非“大、弓”
2、取大優先:再添一筆畫便不能稱為字根。“字根盡可能大,盡可能筆畫多”
例:世:應為“廿、乙”而非“艸、一、乙”
3、兼顧直觀:為照顧漢字的完整性,暫且犧牲下“書寫順序”和“取大優先”原則。
例:國:按書寫順序拆分“冂、王、丶、一”,這樣就破壞瞭這個字的直觀性,所以我們把它拆成“囗、王、丶”自:按取大優先的及書寫順序為“亻、乙、三”,很不直觀,所以我們把它拆分為“丿、目”
4、能散不連:筆畫和字根之間,字根和字根之間的關系,可以有“散、連、交”三種。但有時一個漢字拆成的幾個部分都是“復筆”(字根都不是單筆畫),它們之間的關系常常在“散”和“連”之間,模棱兩可,如:占、卜、嚴、像這樣既能“散”,又能“連”時,五筆規定,隻要不是單筆畫一律按“能散不連”判別。這樣的字還有“足、充、首、左、佈、頁、美、易、麥等。
5、能連不交:當一個字既可拆成相連的幾個部分,又可拆分成相交的幾部分時,我們認為“相連“正確。如生:應為“丿、青頭”,開:“一、廾”,拆分時還要註意:一個筆畫不能割斷在兩個字根之間。如:果:應為“日、木”
拆分口訣為:單勿需拆、散拆簡單、難在交連、筆畫勿斷、能散不連、兼顧直觀、能連不交、取大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