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的規定,結婚的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晚婚晚育,包括晚婚和晚育兩層含義,晚婚,是指男女法定婚齡推遲3歲,即男子25周歲、女子23周歲以上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