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借款人持相關資料去放款銀行提出按月對沖申請,同時領取《住房公積金按月對沖還貸申請審批表》並填寫。或在簽訂《住房公積金個人借款及抵押擔保合同》時與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並簽訂《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協議》。
2、受理。放款銀行審核申請資料,若通過則在審批表上蓋章,借款人持資料與申請表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受理。
3、審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借款人的按月對沖還貸申請進行審核、審批。
4、協議簽訂。審批通過後,借款人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按月對沖還貸委托協議》。
5、實施。住房公積金中心於次月從借款人的公積金帳戶中提取符合規定的還款額存入其還款帳戶中,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自己補足。
6、此外還需要提醒一點。當夫妻兩人共同辦理按月對沖時,還貸順序有先後,借款人為第一順序,配偶為第二順序,當第一順序委托人的公積金帳戶餘額少於月還款額時,將自動轉為第二順序委托人的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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