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年初二謂之“開年”,是女兒女婿回娘傢的日子,即是女婿給嶽父母拜年,俗稱“迎婿日”。民間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在初一這天不能回門,回門會把娘傢吃窮,隻有在年初二以後才能回娘傢。在臺灣有這樣的民諺:“有父有母初二、三,無父無母門擔擔。”意思是說有父母的女兒,在大年初二以後,娘傢人必然來接回去團圓,隻有無父無母的女兒,沒有親人想念,娘傢也就不派人來接瞭。
2、回娘傢有很多講究,比如帶禮物一定要帶雙數,不能帶單數,一般是四份,娘傢不能全收下,待回夫傢時,還要再捎回去一部分。回娘傢隻吃中午飯,女兒必須在晚飯前趕回婆傢。女兒回到娘傢,如果傢中有侄兒,當姑姑的必須要給侄兒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