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
古者民澤處復穴,冬日則不勝霜雪霧露,夏日則不勝暑熱蚊?,聖人乃作,為之築土構木,以為宮室,上棟下宇,以蔽風雨,以避寒暑,而百姓安之。為鷙禽猛獸之害傷人,而無以禁禦也,而作為之鑄金鍛鐵,以為兵刃。猛獸不能為害。故民迫其難則求其便;困其患,則造其備。人各以其所知,去其所害,就其所利。常故不可循,器械不可因也,則先王之法度,有移易者矣。
魯昭公有慈母而愛之。死,為之練冠,故有慈母之服。陽侯殺蓼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饗廢夫人之禮。先王之制,不宜則廢之;末世之事,善則著之。是故禮樂未始有常也。故聖人制禮樂,而不制於禮樂。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經,而令行為上。茍利於民,不必法古;茍周於事,不必循舊。夫夏商之衰也,不變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襲而王。故聖人法與時變,禮與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變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2、譯文:
古時候人住在水鄉和洞穴之中,冬天則經不住霜雪霧露的侵襲,夏天則擋不住暑熱和蚊蟲叮咬,於是聖人就行動起來,給他們壘土架木,築成屋舍,上面是梁下面是簷,用來遮風擋雨,躲避寒暑,而百姓得到安居。因為兇禽猛獸傷害人,人無法防禦抵抗,便因此熔化金屬打制鐵器,鑄成兵器、刀具,這樣猛獸就不能再危害百姓瞭。所以百姓迫於困難,就要求得到生存的方便;被禍害困擾,就要制造相應的防衛工具。人們各自憑著他們所具有的智慧,去避免遇到禍害,而靠近對他們有利的事情,因此常規不能一成不變地去因循,器械也不能夠因循不變,那麼先王留下的法度,也有可變的地方。
魯昭公對撫養自己的慈母十分敬愛,她去世以後,為她服喪一年,所以就有瞭為慈母守孝的規定。陽侯看中瞭蓼侯夫人的美貌,在宴饗時殺死瞭蓼侯,搶走瞭他的夫人,因此就有瞭大饗時廢除夫人執豆的禮儀。先王的制度,不適宜的就廢除它;末世出色的政績,也要讓它顯明。可見禮樂的規定是沒有常規的。因此聖人制定禮樂,而不被禮樂所制約。治國有常則,而以利於人民為根本;刑賞教化有法規,而政令通行才是最大的要求。隻要有利於百姓,就不必遵循古制;隻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舊章。夏、商的衰微,是因為不變法而滅亡的;禹、湯、武王三代的興起,是不相互因襲而稱王的。因此聖人執政法律和時代一起變動,禮制與習俗一起變化。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們的使用;法令制度,各自依照他們的適宜情況而制定。因此改變古制無可非議,而依循舊俗不值得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