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視員是國傢公務員的一種。國傢公務員的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巡視員屬於非領導職務,有巡視員、副巡視員之分。巡視員和副巡視員隻在地、廳、司、局級以上國傢行政機關設置,巡視員應當任廳局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巡視員五年以上,副巡視員則應當任縣處級正職領導職務或者調研員五年以上。
2、此外,副省級城市可以設置正局級巡視員(副廳級)、副局級巡視員(略高於正處級),任職條件同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巡視員有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
1、巡視員是國傢公務員的一種。國傢公務員的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巡視員屬於非領導職務,有巡視員、副巡視員之分。巡視員和副巡視員隻在地、廳、司、局級以上國傢行政機關設置,巡視員應當任廳局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巡視員五年以上,副巡視員則應當任縣處級正職領導職務或者調研員五年以上。
2、此外,副省級城市可以設置正局級巡視員(副廳級)、副局級巡視員(略高於正處級),任職條件同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巡視員有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