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首詞作於公元1075年(神宗熙寧八年),作者在密州(今山東諸城)任知州。這是宋人較早抒發愛國情懷的一首豪放詞,在題材和意境方面都具有開拓意義。詞的上闕敘事,下闕抒情,氣勢雄豪,淋淳酣暢,一洗綺羅香澤之態,讀之令人耳目一新。首三句直出會獵題意,次寫圍獵時的裝束和盛況,然後轉寫自己的感想:決心親自射殺猛虎,答謝全城軍民的深情厚意。過片以後,敘述獵後開懷暢飲,並以魏尚自比,希望能夠承擔起衛國守邊的重任。
2、結尾直抒胸臆,抒發殺敵報國的豪情:總有一天,要把弓弦拉得像滿月一樣,射掉那貪殘成性的“天狼星”,將西北邊境上的敵人統統一掃而光。這首詞在偎紅倚翠、淺斟低唱之風盛行的北宋詞壇可謂別具一格,自成一體,對南宋愛國詞有直接影響。作者對此闋也頗感自豪,在《與鮮於子駿書》中,他曾說此詞“令東州壯士抵掌頓足而歌之,吹笛擊鼓以為節,頗壯觀也”“自是一傢”。可見這首詞可能是作者第一次作豪放詞的嘗試,可見作者青出於藍而勝於藍,頗具文學底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