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疾險也需保輕癥,高發輕癥不能少。為瞭保障消費者的利益,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瞭重疾險必須要保障的25種重疾,可以覆蓋重疾理賠的95%。這點絕大數重疾險產品都可以做到,但是由於對高發輕癥沒有強制要求,所以部分保險產品在這方面給消費者埋瞭陷阱。
2、條款要看清,防止保障有貓膩。市面上一部分重疾險產品,為瞭控制賠付率在重疾險保障條款上“動手腳”。表面上可以保障的疾病種類有很多,也是常見高發疾病,但是卻在保險條款中對疾病的賠付時間以及年齡段做瞭限制。
3、利用消費者返本心理,推銷重疾險產品。大傢知道,重疾險分為消費型和返還型兩大類,其中消費型重疾的保費相對便宜,而返還型重疾險價格比較貴。但是部分消費者覺得消費型重疾險如果不出險,那麼就虧瞭,所以內心還是對這類保險有些抵觸。
4、豁免條款要看清。當前很多重疾險產品都是有豁免條款的,尤其是投被保人雙豁免的產品比較受歡迎。很多消費者覺得很有利,和自己愛人相互投保,一方患病,二人保費都可以豁免,而且保險權益不變。
所以消費者在這方面要尤為註意,如果附加的保費過高,那麼意義就不大瞭。如果和哆啦a保一樣,附加投保人豁免的保費十分優惠,有的一年隻要幾塊錢,那麼也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