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踏青為春日郊遊,也稱“踏春”,一般指初春時到郊外散步遊玩。舊時曾以清明節為踏青節,不過,踏青節的日期因時因地而異,有正月八日的,也有二月二日或三月三日的,後來則以清明出遊踏青居多。
2、踏青這種節令性的民俗活動,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其源泉是遠古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尚書·大傳》曰:“春,出也,萬物之出也。”在西周,萬物萌動之時,迎春郊遊於野外就已成為禮制。據《禮記·月令》載:“立春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至,以迎春東郊。”先秦時,齊國有“放春三月觀於野”之俗;魯、楚也有春日出遊之習。這種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對後世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