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知識訓練的學習經歷。從廣義上來講,任何一旦學習經歷都可以稱之為學習者的學歷。但我們平時所說的學歷,通常是指一個人最後也是最高層次的一段學習經歷。如:小學、初中、高中、專科、本科、研究生等都是國傢承認的學歷,都能在學信網上查到。
2、學位是標志著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學位一般是按照學科的門類授予的: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學位一般分為學士、碩士和博士。
3、學歷和學位的主要區別在於,學歷證明瞭學習的經歷,而學位是學習水平和層次的體現。所以,有學習經歷的不一定能達到某種水平和層次;達到某種水平和層次也不一定是通過學習經歷來獲得的。因此,從某些方面來說,學位的價值和含金量要超過學歷。
以上就是關於學位與學歷的區別介紹瞭,其實,學歷是學習經歷的證明,學位是標志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