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
2、公產房既然是公傢的,一般都是不予以貸款的,一般個人隻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公產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但是對於貸款,則一般是不可以的。
3、公產房買完產權後可以,還得看面積和房齡,如果面積太小或房齡太長的話也很難做抵押貸款,公產房可以說是屬於國傢的,每月要交房費,在80年代是絕對不允許買賣的。現在買賣可以瞭,叫置換,但不能抵押貸款。公產房雖不可以作為抵押貸款,但是是可以擔保貸款的,隻要找到瞭擔保方。公產房作擔保貸款,可到房管局所轄相關地區辦理。
當父母離世或者是他們戶口遷出本地,可作為子女繼承目前所承租的房屋,不過需要獲得其他有權承租人的同意,比方說祖父母、兄弟姐妹,具體的手續包括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圖章;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過戶申請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