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魯迅小時候,不僅酷愛讀書,而且還喜歡抄書,他抄過很多書。顯然,抄書使他得益匪淺。他的記憶力那麼好,讀過的書經久不忘,這與他抄書的愛好是密切相連的。
2、魯迅小時候對書籍特別愛護。他買回書來,一定要仔細檢查,發現有污跡,或者裝訂有問題,一定要到書店去調換。有些線裝書,很容易脫線,他就自己動手改換封面,重新裝訂。
3、看書的時候,他總是把桌子擦得幹幹凈凈,看看手指臟不臟。臟桌子上是不放書的,臟手是不翻書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書頁上一刮,使書角翹起來,再捏住它翻頁的習慣。他還特意為自己準備瞭一隻箱子,把各種各樣的書整整齊齊地放在裡面,箱子裡還放瞭樟腦丸,防止蟲蛀。
4、魯迅小時候養成的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瞭他的一生。他讀過的書浩如煙海。他購置的書,僅據《魯迅日記》上的“書賬統計”,從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冊。他收藏的書,總是捆紮得井井有條。魯迅一生清貧,最大的財產,就是他的這些寶貴的藏書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