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南抗清
1646年(清順治三年,隆武二年)清兵入閩,其父鄭芝龍迎降,他哭諫不聽,起兵抗清。後與張煌言聯師北伐,震動東南。
1646年(清順治三年,隆武二年)二月,隆武帝(明唐王朱聿鍵)移駐延平府。三月,鄭成功在延平向隆武帝“條陳”:“據險控扼、揀將進取、航船合攻、通洋裕國”(後人稱之為“延平條陳”),被隆武帝嘆為奇策,封鄭成功為“忠孝伯”,賜尚方劍,掛“招討大將軍”印。在延平設軍事指揮部、水師訓練基地,巡守南平閩浙贛邊關。
八月下旬,鄭成功辭別隆武帝,在延平閩江與清軍戰鬥,“交鋒不利,率師南下”。“遂密帶一旅遁金門”,以“招討大將軍”之名舉義旗於金、廈沿海一帶。
2、收復臺灣
1624年(天啟四年),荷蘭殖民者侵入臺灣,實行殘酷的殖民統治。1661年(順治十八年),鄭成功率領大軍從金門、廈門出發,渡海收復臺灣。
3、開發寶島
首先是積極推行屯墾制度,寓兵於農,以解決缺糧問題。鄭成功在臺灣大力推行屯田,這寓兵於農。幾年以後軍隊不但可以自給自足,而且還有餘糧上繳給政府。其次是鼓勵大陸沿海居民到臺灣從事開墾。幫助高山族提高生產技術?。
在鄭成功父子的經營和臺灣各族人民的努力下,臺灣逐漸擺脫瞭落後狀態,趕上祖國大陸其他富庶地區,成為祖國一座美麗富饒的島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