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骨髓瘤的化療療程與患者的病情相關,不可一概而論。多發性骨髓瘤患者分為適合做移植和不適合做移植的兩類。對於適合做移植的患者,之前要接受4-6個療程的誘導治療,特別是含來那度胺的療程數應該≤4個療程,以免影響以後的幹細胞動員采集,以及造成造血重建的延遲。不適合做移植的患者,誘導治療是4-6個療程,之後可以用先前有效的方案進行2-4個療程的鞏固治療,之後就進入到維持治療。維持治療的療程數由最初發病時候的危險度分層決定,對於標位的患者可以采用來那度胺的維持治療,時間至少要2年以上。對於高危患者,除瞭做自體幹細胞移植以外,維持治療盡量要含有蛋白酶體抑制劑這一類藥物,作為維持的主要藥物。如果經濟條件允許,還可以應用CD38單抗作為維持治療的一個選擇。建議多發性骨髓瘤患者不要喪失治療的信心,要及時到正規醫院血液科配合醫生的檢查和治療措施,平時註意休息,避免勞累,不吃辛辣刺激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