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蓋氏骨折?蓋氏骨折在醫學上指橈骨下三分之一的骨折,同時合並有下尺橈關節的脫位,在臨床上稱之為蓋氏骨折。發生蓋氏骨折以後,治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如果骨折的對位對線良好,下尺橈關節並沒有移位,或者通過手法能夠復位,建議采取石膏固定,位置固定在懸後中立位,定期復查X光片,這樣能夠保證骨折的良好的愈合,和腕關節的功能完整性;2、如果骨折有錯位或者石膏關節不能夠完全復位,因為蓋氏骨折可能會影響以後手腕的旋轉功能,所以在正常情況下要尋求積極的手術治療。在手術的過程中進行很好的復位,特別是下尺橈關節的復位。復位完以後,再進行合理的固定和後期的功能鍛煉,這樣才能保證以後手腕的功能,和前臂的功能得到完整的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