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
2、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核準後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審核簽發,並負責制作證件。
3、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後的3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
4、領取瞭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臨時身份證不能夠單獨辦理,必須是申領換身份證或者補辦身份證期間,才可以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一般來說辦理臨時身份證需要交納工本費,一般是10元的工本費。
1、申請人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
2、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核準後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審核簽發,並負責制作證件。
3、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後的3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
4、領取瞭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臨時身份證不能夠單獨辦理,必須是申領換身份證或者補辦身份證期間,才可以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一般來說辦理臨時身份證需要交納工本費,一般是10元的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