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思是以可持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為目標,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社會。
2、建設生態文明,不是要放棄工業文明,回到原始的生產生活方式,而是要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以自然規律為準則,以可持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為目標,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社會。
3、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關系。自然界是人類社會產生、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人類則可以通過社會實踐活動有目的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人類歸根結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在開發自然、利用自然的過程中,人類不能凌駕於自然之上,人類的行為方式必須符合自然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