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個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補辦教師資格證書的書面申請。
2、本人檔案中存放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或《教師資格過渡認定申請表》。
3、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內容包括:姓名、教師資格證號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號碼、姓名等信息變更的,需發證機構或戶籍管理機構出據證明)。
1、首先個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補辦教師資格證書的書面申請。
2、本人檔案中存放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或《教師資格過渡認定申請表》。
3、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內容包括:姓名、教師資格證號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號碼、姓名等信息變更的,需發證機構或戶籍管理機構出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