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退稅需提交的材料有:報關單,出口銷售發票,進貨發票,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屬於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產品,凡以到岸價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有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種稅金額等。產品征稅證明。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
2、退稅是指因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將已征稅款按規定程序,退給原納稅人。主要包括: (1)由於工作差錯而發生的多征。(2) 政策性退稅。因稅收政策變動。(3) 由於其他原因的退稅。退稅程序: 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稅務機關審批後,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