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社會成員的老、弱、病、殘、孕以及喪失勞動能力,在任何時代和任何社會制度下都無法避免的客觀現象。社會保險就是當社會成員遇到這種情況時給予適當的補償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從而防止不安定因素的出現。
2、有利於保證社會勞動力再生產順利進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各種意外事件,造成勞動力再生產過程的停頓。而社會保險就是勞動者在遇到上述風險事故時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生活保障,使勞動力得以恢復。
3、有利於實現社會公平。由於人們在文化水平、勞動能力等方面的差異,就會造成收入上的差距。社會保險可以通過強制征收保險費,聚集成保險基金,對收入較低或失去收入來源的勞動者給予補助,提高其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實現社會的公平分配。
4、有利於推動社會進步。保險具有互助性的特點,社會保險更能體現出互助合作、同舟共濟的精神。
社會保險是保障勞動者雖小貧富差距的一種方式,除瞭購買企業的社會保險外,若是經濟條件允許的話也是可以選擇商業保險來補充自己的保障,讓自己的健康、養老、意外保障更加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