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餘生也晚,關於頭發的驚心動魄的故事,大都來自耳聞。什麼清朝初年勒令漢人把發髻剃成辮子,否則留發不留頭呀,什麼清末的留學生在外國剪去瞭辮子,回國後要裝一根假辮子才能平安無事呀,等等,都未嘗眼見。所以讀到魯迅的小說《頭發的故事》,除瞭恍若有悟的吃驚以外,實在很難有切膚之痛的感受。並且,知道在舊社會,與頭發關系最密切的理發工人,是頗受社會賤視的,連傢譜都不許上,也就是開除其宗籍,還很為他們不平。更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年輕時在進步的歷史書籍裡,讀到太平天國起義是如何如何正義,但真正佩服太平天國的英雄,卻是看到瞭一副據說是翼王石達開的對聯以後。對聯曰:
磨礪以須,問天下頭顱幾許;
及鋒而試,看老夫手段如何?
聯語的對仗既工穩,造意又豪邁,用之於理發師,更是想像詭奇,出於意表,妙不可言。一面驚嘆這位太平天國將領的不羈之才,一面也想到這位王爺對理發師的感情,不但沒有像舊社會上層人物那樣卑視,而且還將自己睥睨人世的豪情寄托在他們的職業風姿上,真是物與民胞,平等親切極瞭。
不料,3月2日讀到《人民日報》一封讀者來信,卻使我大大不舒服瞭一陣,那封來信正是關系到理發工人的。說是濟南市一傢理發店的理發工人,拒絕給一個鄉下佬剃平頭,認為鄉下佬隻配剃光頭。當鄉下佬碰瞭壁跑掉以後,一對男女理發師還說:鄉下佬還想理平頭,沒門!也不瞧瞧自己那模樣!……
鄉下佬是不是隻配剃光頭,以及什麼模樣的人才配剃平頭,這問題是夠深奧的,我答不上來。既答不上,也隻好避開,置之勿論。我隻記得古代有一種刑法,叫髡,那辦法就是把古聖人所說的身體發膚,受諸父母,不敢毀傷的諸種東西之一的頭發給去掉;而且似乎是和罰做苦役結合起來的,那就是髡鉗為城旦舂。但那是秦制,沿用瞭千把年,至少到隋唐以後就廢止瞭。現在許多國傢的罪犯也剃光頭,但那並非是刑罰,恐怕多半出於習慣,或便於辨識之類;如果容許用胡適博士的考據方法,來一下大膽假設,還可能是由於舊社會監獄裡衛生條件不好,怕犯人頭發裡生虱子,所以幹脆讓他們牛山濯濯也說不定;但要我小心求證卻求不到。這很抱歉,胡適博士的考據方法隻能學到一半。
時至今日,剃光頭既不是在政治上或人格上有什麼差池的象征,也肯定不會是因為身體發膚,受諸父母,不敢毀傷,才舍不得剃光。無非是保護頭顱和美觀上的講究,這才有人不願剃。那封讀者來信中的鄉下佬便正是為瞭怕剃光頭太冷,才要求剃平頭的。但從認為鄉下佬剃平頭,沒門的理發師看來,似乎是鄉下佬的模樣不夠格,所以才隻配剃光頭,倒是從美觀這方面著眼的。當然,問題不在於什麼標準,也不在於這位城裡人的理發師為什麼瞧不起鄉下佬(那裡面當然大有文章的),而在於為什麼他可以任意決定誰該剃平頭,誰隻能剃光頭,可以這樣為所欲為?
原因簡單之至:剃頭刀在他手裡。
這就是權。雖然僅僅是一把剃刀,但掌握在手裡,就有那麼一點剃頭權,在這點權限裡,誰撞在他手裡,就得看他的嘴臉,聽他的發落。你要剃平頭,沒門!權在他手裡,鄉下佬隻好悻悻而去,乃至悻悻也不敢悻悻。幸虧他隻有這麼點兒小權,如果他掌握瞭用人的權,分配房子的權,乃至更大的權,那就不僅鄉下佬,更多的人在更多的事上也隻好沒門瞭。
希望少有、乃至沒有這種有點權就要耍的人。如果有權就想弄權,就想順著自己的意思胡來,那麼,至少要在讀者來信欄裡讓他亮亮相,直到像剃光頭那樣地把他剃下去。這才叫做試看剃頭者,人亦剃其頭。
2、何滿子(1919--2009),浙江富陽人。建國前曾任報紙編輯,並從事文學藝術理論和現代文學的研究。新中國成立後,歷任大眾書店總編輯、上海震旦大學中文系教授、古典文學出版社編輯、上海古籍出版社編審。1955年胡風事件中受到株連。何滿子治學領域較廣,主要著力於中國古典文學,特別是古代小說的理論探索,同時也研究歷史,特別是學術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