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私車除車主簽字外還須附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公車的須附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及填寫《授權委托書》並加蓋公章。
2、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拓印紙粘貼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相應位置上。
3、行駛證(正副頁)。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
5、自修車輛或修理廠承修的車輛需在查驗表上蓋章(新車第一、二次參加年檢時可免)。
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輕型汽油車需提供采用穩態工況法檢測的尾氣檢測合格報告單。
8、委托本地核發合格標志的需提供《委托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和回執。
9、涉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和交通事故的應事先處理完畢。
10、法院查封的車輛需要辦理定期檢驗的,憑法院提供的證明、憑證辦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