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重型顱腦損傷的GCS評分是?特重型顱腦損傷一般都會做GCS評分,GCS評分是一個判斷顱腦損傷程度的一個常見的評分,它包括如下三項:第一個,眼睛的開啟,就是睜眼,如果不能睜眼就是1分,如果自己就可以睜眼的是4分;第二個,最佳的運動反應,就是肢體的運動,如果不能運動是1分,如果給一個命令,動動手、動動腿,對口頭命令能遵從的最高是6分;第三個,最佳的言語反應,如果沒有言語反應是1分,最佳的言語反應就是能朝發音的方向,你說什麼頭能跟著你去轉方向,而且說話是完全正確。所以這三者加起來最高分是15分,最低分是3分。分類的話,如果是13-15分,GCS評分是一個輕度的損傷;9-12分是一個中度的損傷;<8分的時候就診斷重型顱腦損傷。重型顱腦損傷總體上講愈後不良,但是這個評分相對來講的話比較粗糙,有更詳細的PVS評分,PVS昏迷評分會對重癥病人做一些區分,哪些病人可以蘇醒,哪些病人難以蘇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