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雪天開車比較常用的燈光無非有近光燈、示廓燈、後尾燈這幾種。
2、當行車過程中遭遇小雨、小雪、薄霧,能見度小於200米時,此時需要開啟汽車上的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及前後位燈。同時應保證車速不高於60公裡每小時。
3、當行車過程中遭遇中等程度的降雨、降雪、降霧,路況能見度小於100米時,此時除應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尾燈外,還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雙閃燈),同時需保證車速不高於時速40公裡每小時。
4、當行車過程中遭遇重度降雨、降雪、大霧,路面能見度已小於50米時,此時最安全的做法就是盡量不要行車,但如果條件不允許(如此時正在高速公路上或附近沒有停車條件等),那一定要開啟車上的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危險報警閃光燈等基本可以開啟的所有燈光,但切記不要開啟遠光燈。
5、駕駛人應保證車速小於20公裡每小時,在判斷不清前後是否有車輛行人時要適當鳴笛,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