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和貸隻是會計用中到的一種符號,並不是日常所謂借貸賬戶簡單的劃分為左右兩方,在借貸記賬法下,左邊稱為借方,右邊稱為貸方,一方登記增加,另一方登記減少。
2、從借貸記帳法的帳戶結構看借貸帳戶的基本結構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哪一方登記增加,哪一方登記減少,則要根據帳戶反映的經濟內容決定。可以分為四類:
(1)資產類帳戶:增加額記借方,減少額記貸方,期末如有餘額在借方。
(2)權益(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帳戶:增加額記貸方,減少額記借方,期末如有餘額在貸方。
(3)成本費用類帳戶:增加額記借方,減少或轉銷額記貸方,費用結轉後一般無餘額,如有餘額在借方。
(4)收入、利潤類帳戶:增加額記貸方,減少或轉銷額記借方,收入、利潤結轉後期末應無餘額。
3、從借貸記帳法的記帳規則看
借貸記帳法的記帳規則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4、從借貸記帳法的試算平衡看
根據這一原理和記帳規則的要求,每一筆經濟業務的會計分錄都是借貸相等,因而當全部經濟都記入帳戶後,所有帳戶的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與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必定相等;所有帳戶的期末借方餘額合計與期末貸方合計也必定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