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廳級和副廳級。
2、正廳級幹部,即廳局級正職,也叫地廳級,也叫正司局級。一般為行政五級或六級,正廳級及以上級別為國傢高級幹部。廳級幹部在地方一般是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正職幹部,各省、自治區的地級市四大班子正職幹部擔任。
3、在我國的四大直轄市的區縣四大班子正職幹部以及部分由省直管的區縣四大班子(如海南省)正職幹部也為正廳級幹部。副廳級幹部一般就是這些單位的副職幹部。
任後,會根據工作需要,部分在國內擔任部領導職務,而部分則被外派出國擔任大使、公使或者是總領事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