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的濃度。瓦斯爆炸發生的濃度界限指的是瓦斯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中瓦斯的體積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9.5%時,理論上瓦斯可以同空氣的氧氣完全反應,從而放出最多的熱量,因此爆炸的強度最大;當瓦斯濃度低於5%時,由於參加化學反應的瓦斯較少,不能形成熱量積聚,因此不能爆炸,隻能燃燒;當瓦斯的濃度高於16%時,由於空氣中氧氣不足,滿足不瞭氧氣反應的全部需要,隻能有部分的瓦斯與氧氣發生反應,所生成的熱量被多餘的瓦斯和周圍介質吸收降溫,所以也就不能發生爆炸。
2、充足的氧氣含量。瓦斯與空氣混合氣體中氧氣的濃度必須大於12%,否則爆炸反應不能持續。煤礦井下的封閉區域、采空區內及其他裂隙等處,由於氧氣消耗或沒有供氧條件,可能出氧氣濃度低於12%的情況;其他巷道、工作場所等按規定氧氣含量不得低於20%,一般不存在氧氣濃度低於12%的情況,因為在些情況下,人員在短時間內就會窒息而死亡。
3、足夠能量的點火源。點火源能夠引起瓦斯爆炸的三個條件是:(1)溫度不低於650度。(2)能量大於0.28mJ.(3)持續時間大於爆炸感應期。這三個條件通常很容易滿足,如明火、煤炭自燃、撞擊火花、電火花等。在煤礦開采過程中,對一些不可避免的火源有時需要采取特殊的技術,使其不能滿足瓦斯的點火條件。例如:井下爆破時所用的毫秒雷管產生的火焰,其他溫度主達2000度,但持續的時間很短,小於爆炸感應期,因此不會引起瓦斯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