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套完整的財務報表至少包括”四表一註“,即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及附註。不包括董事報告、管理分析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列入財務報告或年度報告的資料。
2、財務報表是反映企業或預算單位一定時期資金、利潤狀況的會計報表。我國財務報表的種類、格式、編報要求,均由統一的會計制度作出規定,要求企業定期編報。目前,國營工業企業在報告期末應分別編報資金平衡表、專用基金及專用撥款表,基建借款及專項借款表等資金報表,以及利潤表、產品銷售利潤明細表等利潤報表;國營商業企業要報送資金平衡表、經營情況表及專用資金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