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業證是領取失業保險的合法證明,失業人員可憑失業證到戶口所在街道或人事關系所在地辦理失業救濟金失業保險領取;
2、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3、失業人員可以以失業證作為憑證,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
4、失業人員憑失業證可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5、失業人員可憑失業證可以辦理小額無息貸款,利息由國傢來補貼。
辦理瞭失業證的唯一影響就是,在失業期間不能繳納社保,對養老和醫療有一定影響,但總的來說是利大於弊。有條件辦理失業證的朋友,可以申請辦理,無工作期間有一部分資金來源,生活壓力也沒那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