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科考試科目: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文化基礎。錄取類別有文史類、法學類、教育類、藝術類。
2、理科考試科目:高等數學、大學英語、計算機文化基礎。錄取類別有理工類、經管類、農學類、醫學類。
3、藝術、體育專業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組織專業加試,並在報名工作開始前完成。專業加試合格考生才能填報相應院校、專業志願。
1、文科考試科目: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文化基礎。錄取類別有文史類、法學類、教育類、藝術類。
2、理科考試科目:高等數學、大學英語、計算機文化基礎。錄取類別有理工類、經管類、農學類、醫學類。
3、藝術、體育專業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組織專業加試,並在報名工作開始前完成。專業加試合格考生才能填報相應院校、專業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