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還是屬於自己的,在到期後業主需要重新繳納相關的費用,這樣就仍繼續獲得房屋土地的使用權瞭。
2、在產權期滿後,若政府要收回土地,則需給予業主相應的補償,若沒有收回,業主需及時提出續期的申請。
3、在購房前,我們需瞭解該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若該房屋屬於拆遷房、抵押房、涉及訴訟、不屬於個人所有等情況,那該房屋是無法正常交易的。對於集體所有的住房,如校產、軍產等,倘若要出售,需得到原產權單位的同意與蓋章後,方可出售,但大多數單位對這種房屋是不允許職工出售的。
以上關於房子七十年產權到期是否還屬於自己的介紹就到這瞭,希望可以給到大傢一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