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教師資格證前提必須要具有普通話水平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各地考試時間不統一,一般相關信息會發佈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資源網或各地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網站上。對於教師來說,普通話考試除語文學科不低於級甲等以外,其他學科僅要求不低於二級即。並且每個學校在都會有相關普通話考試的通知,大多數學校也會組織統一考試。所以考生也可以關註本校校內網關註發佈的信息。普通話考試並不難,重點就是考察普通話水平,比如讀音、認字等等。在報名時需要購買指定的教材,重點把後面的范文和模擬題看熟,隻要水平不是特別差或者方言根深蒂固,一般都可以過關。
2、在獲得普通話考試等級證書後,考生就需要關註關於教師資格考試的信息。除山東省以外,目前加入全國統考的省份每年舉辦兩次教師資格證考試。上半年在3月中旬,下半年在11月上旬左右,具體時間依據公告為準。考試科目分為筆試和面試,而筆試科目不同的學段內容不一樣。幼兒園考察《保教知識與能力》和《綜合素質》。小學教師筆試考查兩科:《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中學教師筆試考查采用傳統的紙筆形式,考查三科:《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科目增加,考試范圍和內容更廣,不指定參考教材,考試難度大大增加。從2015年1月1日起,無論是師范類還是非師范類考生都必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所以,對於考試的內容、要求,考生一定要詳細瞭解。筆試結束後,大概一個月左右進行面試考試,面試考試科目主要是結構化、試講、答辯三項,結構化主要是給定固定題目,讓考生進行作答;試講是10分鐘簡短的無學生模擬授課;答辯是隨機的根據你所試講的內容進行提問。所以考生在進行面試前要訓練自己的表達能力、授課能力以及臨場應變的能力。
3、通過筆試、面試後,會獲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這個證明不是最終的教師資格證書,考試需要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或接受委托的高校提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在認定資格時需要在規定時間內上交相關的材料,比如開具的思想品德鑒定和其它申請材料(包括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指定醫院體檢合格證等)到戶籍所在地教師認定機構申請。材料繁多,考試需要瞭解清楚後進行認定,之後方可獲得教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