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統稱。由於兩場會議會期基本重合,而且對於國傢運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簡稱做“兩會”。從省級地方到中央,各地的政協及人大的全體會議的會期全部基本重合,所以兩會的名稱可以同時適用於全國及各省(市、自治區)。
2、兩會每5年稱為一屆,每年會議稱X屆X次會議。根據中國憲法規定:“兩會”召開的意義在於將“兩會”代表從人民中得來的信息和要求進行收集及整理,傳達給黨中央。“兩會”代表是代表著廣大選民的一種利益的,代表著選民在召開兩會期間,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選民們自己的意見和要求。地方每年召開的人大和政協也稱為兩會,通常召開的時間比全國“兩會”時間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