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講道理使他明白。用感情來打動別人的心。
2、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解釋:用感情來打動別人的心,用道理來使別人明白。
3、出自:孔子《論語》中:誘之以利,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脅之以威,授之以漁,繩之以法,導之以行,勉之以恒,持之以恒,學之以恒,行之以德,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4、解釋為:用利益去誘惑,用情感去打動,用道理去明瞭,用威嚴去脅迫,教授給以捕魚的技術,用法律去束縛,用行為去引導,用恒心去勉勵,以恒心保持久遠,以恒心去學習(即堅持去學習),行為要符合道德,用道德去引導,用禮制去同化,不僅有羞恥之心而且有歸服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