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證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上述所需證件準備齊全以後,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分別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5、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證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上述所需證件準備齊全以後,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分別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5、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