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3、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1、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3、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