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基礎的就是要符合我國有關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規,籌資用途需要符合國傢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和國傢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相關規定。
2、在資金方面,上市前三年的合計溢利要達到5000萬港元,且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上市的時候,市值須達1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達到25%,假如發行人市場超過瞭40億港元,持股量可降低到10%。
3、公司具有規范的法人管理結構以及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高級管理層長期穩定,管理水平較高,3年業務紀錄期,必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運營。
4、公司上市後分紅派息,得有可靠的外匯來源,且符合國傢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00萬港元的發行額,必須由不少於3名股東持有。
上市則是股票能進入到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每個證券交易所都制定瞭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而香港資本市場分為主板和創業板市場,主板市場是面對規模大、較為成熟的企業,對上市企業的要求比較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