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避難 zhèng zhì bì nán
詞語意思:
一國公民因政治原因為避免遭受迫害而逃亡他國,並要求他國準予居留的行為。準予逃亡者居留、不把他引渡回國,就稱為“庇護”,即同意政治避難。我國憲法規定,對於因政治原因要求避難的外國人,可以給予受庇護的權利。
分詞解釋:給予:
〈書〉給(gěi):給予幫助ㄧ給予同情。也作給與。
避難:
躲避災難或迫害:避難所。
逃亡:
1.逃走流亡。
2.指逃亡的人。
迫害:
壓迫損害:屢受惡人迫害|迫害致死。
避免:
設法不使某種情形發生;防止:避免沖突ㄧ看問題要客觀、全面,避免主觀、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