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屈無伸 yǒu qū wú shēn
詞語解釋:
指蒙受冤枉而無從申訴。
分詞解釋:申訴:
1.向上級或上屬機關申述情由。
2.訴說。
3.法律名詞。訴訟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法院或者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亦指國傢機關工作人員或政黨﹑社團成員對所受處分不服時,向原機關(組織)或上級機關(組織)提出自己的意見。
冤枉:
①無罪被誣指為有罪,無過錯卻受到指責:叩頭流血,申訴冤枉。
②指沒事實根據給人加上惡名:誰偷懶瞭?你別冤枉好人。
③吃虧;不合算:為這事,他走瞭不少冤枉路。
無從:
1.不依從。
2.指無隨從之物。謂無外物以副其內誠。
3.找不到門徑或頭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