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罪吊人 fá zuì diào rén
詞語解釋:
討伐有罪,拯救百姓。常用以作為發動戰爭的口號。“人”當作“民”,因避太宗諱改。同“伐罪吊民”。
分詞解釋:伐罪吊民:
伐:討伐。吊:慰問。討伐有罪,拯救百姓。常用以作為發動戰爭的口號。
百姓:
①商、周時通指貴族。
②戰國後用以通稱平民。
口號:
①供口頭呼喊的有綱領性和鼓動作用的簡短句子:呼口號ㄧ標語口號。
②舊指口令
②。
有罪:
1.有犯法的行為。亦指有犯法行為的人。
2.有過錯。
3.表示失敬陪禮之辭。
作為:
①行為;所作所為:他的這種作為危害瞭集體的榮譽。
②建樹;成就:在事業上無所作為。
③可以做的事:大有作為。
④當做;做為:作為一名演員|作為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