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伎 dēng jì
詞語解釋:
以燈彩為道具的舞蹈。
分詞解釋:道具:
1.佛教語。指修行者用的衣物器具。
2.演劇或攝制電影時表演用的器物。通常分:大道具(如桌﹑椅﹑屏風等)﹑小道具(如杯﹑壺﹑文具等)﹑裝飾道具(如鏡框﹑書畫﹑古玩等)﹑隨身道具(如眼鏡﹑煙盒﹑扇子等)。
舞蹈:
①藝術的一種。以經過提煉、組織和藝術加工的、有規律的人體動作為主要表現手段,反映社會生活,表達人的思想感情。其基本要素是動作姿態、節奏和表情。舞蹈與音樂、詩歌等結合在一起,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產生的藝術形式之一。
②雕塑。法國卡爾波作於1869年。表現一群裸體青年男女狂歡跳舞的情景。男青年居中,幾個少女手拉手地環繞著他。作品結構緊湊,形象生動,體態活潑。
③壁畫。法國馬蒂斯作於1909年。描繪由五個女人圍繞一圈,手拉手地跳起圓圈舞。這是馬蒂斯記憶中的法國南方迦太南的圓圈舞。畫面天空運用藍色,地面是綠色,人物則呈紅色,彼此交織在一起,構成瞭強烈的冷暖對比,達到早期野獸派繪畫藝術的高潮。
燈彩:
中國民間工藝品之一。各地形制不一。一般由民間藝人用當地出產的竹、木、藤、麥秸、金屬做燈的骨架,再蒙以有彩繪或刺繡的絲織品(有時用紙)制成,內點蠟燭,今多用燈泡。燈彩的外型有人物、動物、植物等。
● 伎 jì ㄐㄧˋ
◎ 技巧,才能:伎癢(人擅長某種技藝,一遇機會,急欲表現,好像皮膚發癢不能自忍,亦作“技癢”)。伎倆(liāng )。
◎ 古代稱以歌舞為業的女子。
● 伎 qí ㄑㄧˊ
◎ 〔伎伎〕奔走的樣子,如“鹿斯之奔,惟足伎伎”。
● 燈(燈) dēng ㄉㄥˉ
◎ 照明的器具:電燈。路燈。燈火(泛指亮的燈)。燈語(通訊方法之一)。燈標。
◎ 其它用途的發光、發熱裝置:紅綠燈。指示燈。酒精燈。
◎ 裝飾張掛的彩燈:燈節。燈市。河燈。冰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