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大租地條約 lǚ dà zū dì tiáo yuē
詞語意思:
沙俄強迫清政府訂立的關於租借旅順、大連的條約。1898年簽訂。主要內容為:沙俄租借旅順口、大連灣,租期二十五年,經雙方同意可延長;沙俄獲得修築中東鐵路支線的特權。後又簽訂《續訂旅大租地條約》,進一步確定沙俄的獨占權。中國東北成為沙俄的勢力范圍。
分詞解釋:強迫:
施加壓力,使對方屈從:他不願意就別強迫他瞭。
租地:
租借耕種的一塊土地。進一步:
表示事情的進行在程度上比以前提高:進一步實現農業機械化ㄧ進一步加速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步伐。
東北:
①東和北之間的方向:風向東北。
②(Dōngběi)指我國東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以及內蒙古自治區的東部。
簽訂:
雙方訂立條約或契約並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