疵廢 cī fèi
詞語解釋:
謂非議人傢的過失﹐認為應廢黜不用。
分詞解釋:人傢:
1.他人之傢。
2.民傢,民宅。
3.住戶。
4.傢庭。
5.傢業。
6.未嫁前的夫傢。
7.別人;他人。
8.指某個人或某些人,同“他”或“他們”相近。
9.對人稱自己。
10.與名詞連用表示身份。
不用:
1.不聽從;不采納。
2.不應用;廢棄。
3.不為所用。
4.不必;無須。
5.中醫術語。肢體失去活動能力謂之不用。
廢黜:
①〈書〉罷免;革除(官職)。
②取消王位或廢除特權地位。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