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撒 zhá sā
詞語解釋:
蒙語的音譯。意為法令。《元朝秘史》釋為“法度”﹑“軍法”。亦有“法律”﹑“條例”﹑“政治”等義。南宋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蒙古部始有札撒。開禧二年(公元1206年),蒙古汗國建立後,漸趨完備,設專人執掌,立“青冊”,以畏兀兒字記蒙古語,逐漸演變為成文法,稱“札撒大典”。每逢新汗即位﹑諸王集會﹑軍隊調動等國傢大事,均聚眾頒讀,按律遵行。在現代蒙古語中,此詞隻有“政權”﹑“政務”﹑“政府”等義。
分詞解釋:音譯:
1.猶消息;情報。
2.把一種語言的語詞用另一種語言中與它發音相同或近似的語音表示出來。
即位:
〈書〉
①就位。
②指開始做帝王或諸侯。
專人:
1.指專為處理某事而派遣的人。
2.專門負責某項工作的人。
諸王:
1.指古代天子分封的各諸侯王。
2.眾王。
3.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