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牌 wèi pái
詞語解釋:
《宋史.律歷志三》:“國朝復挈壺之職,專司辰刻,署置於文德殿門內之東偏,設鼓樓﹑鐘樓於殿庭之左右。其制有銅壺﹑水稱﹑渴烏﹑漏箭﹑時牌﹑契之屬……牌以告時於晝。”原註:“牌有七,自卯至酉用之,制以牙,刻字填金。”牌,原指報時的牙牌,後因以稱未時為未牌,即今十三時至十五時。
分詞解釋:挈壺:
1.挈壺氏或挈壺正的略稱。掌知漏刻。
2.懸壺。十五時:
《淮南子.天文》分一日一夜為十五時,名稱是: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食﹑隅中﹑正中﹑小還﹑餔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車﹑黃昏﹑定昏。參見“十二時”。
刻字:
用小刀在木、石等上雕刻出文字。如:刻字社。
漏箭:
1.漏壺的部件。上刻時辰度數,隨水浮沉以計時。
2.借指光陰。
牙牌:
1.象牙或骨角制的記事簽牌。
2.象牙腰牌。宋元以後為官員身份證。
3.即骨牌。一種賭具。
4.行酒令用的籌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