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鞭 bǐng biān
詞語解釋:
執鞭。比喻執政。
分詞解釋:執政:
1.掌管國傢政事。
2.掌握國傢大權的人。
3.主管某一事務的人。猶執事。
4.宋金某些高級官員的通稱。
5.北洋軍閥時期的官職名。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後,皖系軍閥段祺瑞組織臨時政府,任“執政”。
6.執正,主持正義。
執鞭:
①手拿馬鞭。指為人駕馭車馬。亦指侍奉或追隨別人:執鞭之士|執鞭墜鐙|今幸執鞭,理當盡遵約束。
②執教鞭。指當教師。
● 鞭 biān ㄅㄧㄢˉ
◎ 驅使牲畜的用具,柔軟像繩子:鞭桿。鞭長莫及。
◎ 用鞭子抽打:鞭打。鞭撲。鞭責。鞭策。
◎ 形狀細長類似鞭子的東西:教鞭。
◎ 一種古代兵器,鐵制有節,無鋒刃:鋼鞭。竹節鞭。
◎ 編連成串的爆竹:鞭炮。小鞭。
● 秉 bǐng ㄅㄧㄥˇ
◎ 拿著,持:秉燭。
◎ 掌握、主持:秉正。秉公。
◎ 古代容量單位,一秉合六十斛。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