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兵 qí bīng
詞語意思:
八旗兵丁。
分詞解釋:兵丁:
原指服兵役的壯丁。後因以稱士兵。
八旗:
1.清代滿族戶口以軍籍編制,分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旗。正白﹑正黃﹑鑲黃為上三旗(亦稱內府三旗)﹐隸屬親軍﹐其餘五旗為下五旗。清初將歸附之蒙古﹑漢人﹐又編為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八旗官員平時管民政﹐戰時任將領。旗民軍籍為世襲。參閱《清文獻通考.兵一》﹑清昭槤《嘯亭雜錄.八旗之制》。
2.對清軍和滿族的稱呼。
● 兵 bīng ㄅㄧㄥˉ
◎ 武器:兵器。兵刃。兵不血刃(兵器上面沒有沾血,指不經過戰鬥而取得勝利)。
◎ 戰士,軍隊:兵士。兵卒。兵丁。兵戎相見(指武裝沖突)。
◎ 與軍事或戰爭有關事物的統稱:兵法。兵傢。兵機。兵釁(戰爭的爭端)。兵書。兵諫(進諫時以武力要挾,迫使必從)。兵荒馬亂。兵貴神速。
● 旗 qí ㄑㄧˊ
◎ 用佈、紙、綢子或其他材料做成的標識,多是長方形或方形:旗子。旗幟。旗號。旗艦。旗手。
◎ 中國清代滿族的軍隊編制和戶口編制(共分八旗,後又建立蒙古八旗,漢軍八旗),特指屬於滿族的:旗人(滿族人)。旗籍。旗袍。
◎ 中國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相當於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