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 yǒu qī tú xíng
詞語解釋:
將罪犯定期監禁於特定場所的刑罰。在我國,其期限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在數罪並罰或死緩減為有期徒刑時可以到二十年。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有勞動能力的實行勞動改造。服刑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刑或假釋。
分詞解釋:表現:
顯露出來:表現得很勇敢|良好表現|故意表現。勞動改造:
我國對判處徒刑的犯罪分子實行的一種措施,強迫他們勞動,在勞動中改造他們成為新人。簡稱勞改。
監禁:
把犯人押起來,限制他的自由。
定期:
①定下日期:定期召開代表大會。
②有一定期限的:定期刊物ㄧ定期檢查ㄧ定期存款。
監獄:
監禁犯人的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