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是最基本的民事主體,世界各個國傢或者地區民法都有關於自然人的規定。
2、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第十七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