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傢分晉 sān jiā fēn jìn
詞典解釋:
春秋晚期,晉國各世卿為奪取晉國政權相互兼並,至公元前453年,趙、韓、魏三傢三分晉地,晉君成為附庸。前403年,周天子正式承認三傢為諸侯。
分詞解釋:附庸:
①古代指附屬於大國的小國,今借指為別的國傢所操縱的國傢。
②泛指依附於其他事物而存在的事物:語言文字學在清代還隻是經學的附庸。
天子:
古以君權為神所授﹐故稱帝王為天子。
三分:
1.謂一分為三。
2.指三國史話。
3.十分之三。
奪取:
①用武力強取:奪取敵人的陣地。
②努力爭取:奪取新的勝利ㄧ奪取農業豐收。